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副主任姜明丽昨天下午在中国政府网参加在线访谈时说,对于现在农村信用社的存量包袱,要立足于自身发展,按照市场原则,通过资产处置和机构并购重组等多种渠道加快消化和化解。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全国已经成立了27家省级联社,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已经成立。县级机构也进行了整合和改制,农信社法人机构由过去的3万多家减少到现在的9000多家。
为解决农信社的历史包袱问题,2003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些政策扶持措施,通过央行的票据置换、拨付保值储蓄补贴以及减免税等政策来消化农信社的历史包袱。
但姜明丽说,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情况来看,农信社的存量包袱仍比较严重,银监会正在建立农村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但是再好的外部政策还需要内因发挥作用。
所以,姜明丽说,银监会支持鼓励农村信用社,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通过改制或者是溢价发股票、用溢价部分冲销不良贷款等方式来消化历史包袱,这些历史包袱消化掉,会进一步提升农村信用社服务能力。
另外,银监会也欢迎和支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出资或者是优质资产置换等渠道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和充实资本金,姜明丽说。
在访谈中,姜明丽还谈到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问题。她说,这三类机构比较小,抗风险能力也比较弱,所以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要实行比商业银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
姜明丽介绍,对于三类新机构要实行分类监管,对于资产质量比较好、资金充足率在8%以上的机构可以减少检查频率;如果资本充足率在8%和4%之间,银监会要督促其尽快按照标准达到监管要求;如果资本充足率在4%和2%之间,就让它停办一些业务或取消一些高管人员资格,并限期达到标准;如果资本充足率到了2%以下,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实施市场退出;对资金互助社还要求实行风险承诺制。
这三类机构都设在县及县以下,针对信息传递链条长、县级监管力量相对比较弱的问题,姜明丽说,要建立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密切合作的监管体系,尤其鼓励用地方审计力量来实施外部检查,也鼓励聘用一些中介机构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