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
| 活动时间:2008 年9月1日—12月31日 活动对象:全体有效中信国航知音信用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一)境内:2008 年9月1日—12月31日获批中信国航知音信用卡持卡人,批卡次月刷卡(含取现)1 次以上(含)且累计 金额达人民币3000元以上(含),额外奖励500 里程;在此基础上满足同等条件,第三个月额外奖励800里 程、第四个月额外奖励1500里程。 (二)境外:全体有效中信国航知音信用卡持卡人,活动期间刷卡(含取现)3次以上(含)且累计金额折合人民币达8000 元以上(含),金、普卡额外奖励500里程,白金卡额外奖励1000里程。 |
||||||||||||||||
| 活动细则: 1. 下列交易不参加本活动:预授权交易、通过互联网完成的交易、提现交易手续费及利息、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滞纳金、利息)、依《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他各项手续费、取消/退款的交易、不计里程的刷卡交易。 2. 邮购分期交易可参加本活动,但分期交易以第一次刷卡入账金额计算。 3. 参与本活动的所有交易时间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入帐时间为准。 4. 境内活动对象的确认依据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批核卡片的时间。 5. 境内活动各梯次奖励的时间区间为批卡后的自然月。 6. 本活动以交易线路区分境内外交易,即:银联交易视为境内交易,除银联以外的交易视为境外交易。 7. 境内活动额外里程奖励以阶梯方式进行,要获得批卡第三个月的额外里程奖励,前提是要满足批卡次月的奖励条件,批卡第四个月的额外里程奖励的获得条件以此类推。 8. 本次活动以卡片为单位,附属卡的交易累计到主卡帐户合并计算里程奖励。 9. 境外活动额外里程奖励将于2009年3月31日前回馈到持卡人主卡帐户中,境内活动额外里程奖励将于2009年5月31日前回馈到持卡人主卡帐户中,并分别以短信通知持卡人。 10. 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保留不另行通知而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活动资格,或注销其信用卡及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对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其他债务不偿还的、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亦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2.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
||||||||||||||||
|
|
|||||||||||||||
|
||||||||||||
Copyright 2005-2008 Sino Credi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5059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