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香港游、月赢月精彩
2007年4月1日至8月31日,持龙卡香港精彩旅游信用卡消费,以每月单笔金额66元及以上消费笔数由多至少排名,前50名持卡人将获得免费香港旅游奖励。连续5个月,每月奖励50名。(同一持卡人当日在同一商户消费超过3次按3次计算,当月在同一商户消费超过10次按10次计算)
活动细则:
1)本活动由中国建设银行举办,限龙卡香港精彩旅游信用卡持卡人参加。
2)本次活动由芒果网有限公司提供香港旅游服务并保证品质。
3)香港旅游奖励形式为获奖持卡人4天3夜自由行(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及三星级酒店住宿,其他费用均需获奖持卡人自理),香港旅游奖励不可折换现金。获奖持卡人需自行办理个人赴港手续,对于不能办理个人因私港澳通行证的地区,将安排获奖持卡人参加当地旅行社香港旅游团队前往。
4)香港旅游奖励限250份,每月50份,连续5个月,当月获奖名单将于次月底产生。我行将随即以专函或电话通知获奖人,获奖人须在收到获奖专函后的20个自然日内将确认受奖的回执传真或寄达我行信用卡中心,如未按期答复则视为放弃奖项。
5)主附卡消费合并计算,仅限主卡持卡人具有获奖资格。
6)本活动仅限使用龙卡香港精彩旅游信用卡境内外消费(不含取现)。消费记录以银行记账日为准。如持卡人签购单记录信息与我行系统记录信息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7)香港旅游奖励按月赠送,按每月活动有效交易笔数由多至少进行排名,每月排名最高的前50名持卡人获得香港旅游奖励。在当月活动有效交易笔数相同的情况下,按持卡人当月累计消费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在当月活动有效交易笔数、累计消费金额均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最后一笔活动有效交易的银行记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香港旅游奖励每人限获赠一次,如持卡人已于某月获奖,将不参加之后的排名。
8)活动有效交易笔数统计规则:
(1)单笔消费金额须达66元及以上;
(2)同一天在同一商户(以签购单列印的商户编号为准)单笔消费66元及以上的交易超过3次,至多有3次列入活动统计。同一月内在同一商户(以签购单列印的商户编号为准)单笔消费66元及以上的交易超过10次,至多有10次列入活动统计.
9)持卡人如有所持龙卡香港精彩旅游信用卡已冻结、有逾期欠款未归还、违反《龙卡人民币信用卡章程》或本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任何一种情形,我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香港旅游奖励的资格。
10)对于分单刷卡的单次交易、非真实交易、取消/退款交易、网络交易及我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均不计入本次活动。如出现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我行将取消持卡人获得香港旅游奖励的资格,并保留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对于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820-0588或021-38834610。我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修订本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消费时间及有效消费笔数统计、奖励方式等),并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12)本次获奖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注:下列交易不计积分:
龙卡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贷记卡领用协议》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龙卡信用卡还款;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房产、汽车、批发、医院和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事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其他建设银行规定不计积分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