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展银行为回馈理财通持卡人,特别推出广发理财通卡 “刷卡消费家家乐” 积分 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持卡人以本行发行的有效理财通卡刷卡消费,累计「积分」选择兑换或换购礼品的奖赏活动。活动内容说明如下:
一、活动时间
积分有效限期:每户持卡人的积分点数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 ,截止日期 2005 年 6 月 30 日 。
申请兑换截止时间: 2005 年 7 月 31 日 ,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礼品换领活动,积分作废不予保留。
礼品领取时间: 2005 年 8 月 1 日 — 2005 年 9 月 30 日
二、参加资格
• 广东发展银行发行的理财通卡用户。主卡或附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不需任何报名手续。
• 持卡人的理财通户口必须有效,方可使用积分。
三、递交申请
持卡人可在当地广东发展银行网点领取或登陆广东发展银行网站( www.gdb.com.cn )下载《“刷卡消费家家乐”积分计划礼品换领申请表》,填写所选择的回馈项目(包括礼品)后提交当地广东发展银行网点。
四、积分适用范围
持卡人使用理财通卡刷卡消费可累积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 、房地产类、批发类、汽车销售类、博彩业、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政府机构、慈善及非盈利性机构、学费、电话费、保险费及任何代缴费业务均不计算积分; 提现、及其它手续费、年费、存 / 贷利息,超额金、 违约金、 延滞金等杂费均不计算积分。
2 、其他本行指定的项目。
五、积分累计方式
持卡人使用理财通卡刷卡消费,每满人民币 1 元即可自动累计一分,港币、美元均为 1 元一分。积分金额只计算到整数位。
1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消费的货品或服务退还,或因刷卡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如退货),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积分将由本行依其退还款项金额,按积分比例予以扣除。
2 、主卡及附卡持卡人的积分点数分别计算;持卡人持有二张以上理财通卡(包括联名卡)者,各卡刷卡消费及存款累积的积分点数分别计算,持卡人时可同时出示主、附卡,以主、附卡积分之和兑换礼品或回馈项目,也可分别以主卡或附卡积分兑换礼品或回馈项目。
六、积分点数性质
积分点数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积分点数并非持卡人的资产,不得将积分点数转让与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本行将积分点数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回馈项目的给付。
七、活动奖项设置
一重奖:刷卡送礼品
活动期间持卡人刷卡消费满 3000 元(贵宾卡持卡人刷卡消费满 1500 元)即可兑换礼品。共有六大系列礼品供持卡人选择,包括:车用野营之选列、居家之选、品位之选、商务之选、时尚之选、数码之选系列。
二重奖:刷卡送保险
贵宾卡持卡人更可以 3 , 800 分换领贵宾卡专享 100 万元航空意外险 。
三重奖: 积分奖上奖
活动期间积分 10 , 000 点起,持卡人或家庭有机会参加赢取价值近 5 , 000 元的家庭旅游大奖。
抽奖活动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共抽出十名持卡人(十个家庭)。
八、兑换方式及标准
1 、积分达到兑换门槛时,持卡人可将累积的积分点数依本行决定的积分及兑换标准兑换回馈项目,且一经选择兑换回馈项目后即不得再回复为积分点数。
2 、持卡人可行使兑换权利之回馈项目及兑换门槛包括:
• 积分 3,000 点起可兑换限量的礼品。 贵宾卡持卡人依照兑换标准点数折半兑换礼品(即只需累计普通持卡人一半的积分即可兑换同等礼品)
• 积分 3,000 点起可以自付差额换购礼品。
3 、前项各项回馈项目(包含各项礼品)及兑换标准以本行《广发 理财通卡“刷卡消费家家乐”积分兑换礼品手册》 内容为准。所示各项礼品皆以实物为准;公告或目录如定有有效期限,逾期即不得兑换;如定有适用对象或范围者,不符者不得兑换。
九、 回馈项目特别规定
• 所有本活动提供之礼品一经兑换,不可退还或更换,参与本活动的供应商有权预先通知后而提供类似的礼品或服务替代。
• 任何礼品的换领必须视乎本行的批核及礼品供应量而定。
十、持卡人积分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广东发展银行柜台及电话银行查询活动期间累计积分,积分查询电话请参阅附录。
十一、“ 积分奖上奖 ”抽奖结果公布的方式
抽奖结束后,我行将通过网点海报、广东发展银行网站( www.gdb.com.cn )统一公布抽奖结果,并电话通知中奖持卡人到我行指定网点领取价值近 5000 元的旅游 券 。
十二、其它
• 本活动所提供的各项商品,由广东美城广告有限公司直接提供,本行与生产厂商间并无合作、经销、代理关系、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持卡人与本活动的参加厂商就所提供之礼品或服务有争议时,概由各生产厂商负责,本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本行保留随时修正、暂停、终止本活动及本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点计算、回馈项目及兑换标准)的权利,并提前通知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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