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持有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下称“卡中心”)发行的在有效期内且未被撤销或禁止使用的信用卡主卡(下称“中信信用卡”)的个人(下称“持卡人”)均可申请参加中信STAR信用卡飞行里程计划(下称“本计划”)。
2.持卡人在成为参与本计划航空公司(下称“航空公司”)会员后,即可有权申请将其使用中信信用卡的签账积分(下称“积分”)兑换航空公司飞行里程/飞行积分(下称“飞行里程”)。
3. 持卡人申请将积分兑换为飞行里程的须填写并向卡中心提交《积分兑换申请表》,说明拟兑换的积分数及飞行里程。
4. 卡中心将对持卡人的兑换申请予以处理,符合条件的将准予兑换,卡中心核准兑换的飞行里程数由航空公司存入持卡人的航空公司会员账户,已兑换成飞行里程的积分不可再转回信用卡账户内。
5. 中信信用卡签账积分每25分可兑换国航1公里飞行里程。每次兑换的飞行里程应为500公里(即12,500签账积分)或其倍数。中信信用卡签账积分每25分可兑换东航1飞行积分,每次兑换的飞行积分应为500飞行积分(即12,500签账积分)或其倍数 。具体的积分累计及兑换规则,以中信信用卡《积分计划活动条款及细则》为准。
6. 签账积分须在积分有效期内申请兑换飞行里程(积分有效期限参见中信信用卡《积分计划活动条款及细则》的有关规定)。
7. 中信信用卡的免费旅游交通意外保险不适用于因参加本飞行里程计划所兑换的免费机票旅程。
8. 持卡人成功获得航空公司核准之会籍后,航空公司将会寄上有关飞行计划的条款及细则,持卡人须遵守有关计划之规定,兑换的飞行里程的使用方法请参照并遵守各航空公司公布的服务条款及规则。如果航空公司条款及细则与卡中心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卡中心规定为准。卡中心对已兑换的飞行里程、飞行里程的使用,以及持卡人参加航空公司就飞行里程组织的一切活动和安排,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对于一切有关本飞行里程计划的参加资格或积分兑换的问题或争议,卡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和最终决定权。
10. 积分的累计或兑换若涉及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所有已累计的积分和/或飞行里程数会视作无效,卡中心亦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 卡中心对由航空公司提供或应由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如果航空公司根据其运营状况对飞行计划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条文、优惠、参加资格及里数转换等),作出局部或整体的修改,不论航空公司是否已向持卡人通知该改变和修改,卡中心将不对上述改变以及因上述改变对持卡人造成的任何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13. 卡中心保留在无需说明理由的情况下,随时保留取消本飞行里程计划或增删、修订本细则的权利。
14. 因本飞行里程计划产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须提交卡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