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期付款交易和额度说明:
分期付款交易一经中国民生银行核准即不可撤消,且不得变更申请金额及偿还期数。持卡人按月缴付信用卡账款,如有溢缴情形时,该溢缴之金额将列入次期信用卡账单抵付下期账单之应缴款项,不会提前清偿分期付款之金额。
分期付款服务亦为一般信用卡交易。对于在通过分期付款订购单申请的分期付款交易,订购单即为此笔交易之信用卡签账单,并于取得并填入授权号码后生效,无论是否获中国民生银行核准交易,订购单都不予退回。中国民生银行保留最终核准本交易与否及核准金额之权利。
交易一经核准,分期付款总金额将全部占用持卡人之分期付款信用额度,分期付款额度独立于一般授信额度,通常为一般授信额度的100%到150%。根据持卡人所选择的期数分期平均分摊,分期付款总金额除以分期期数无法整除时,余数的金额将列入分期的最后一期的金额中。分期付款未还清之前,于每期的账单日,持卡人的分期付款额度恢复该期应付分期款的金额,一般授信额度的可用额度减少该期应付分期款的金额,如当其一般授信额度的可用额度不足时,会出现超限的情况,但由于分期付款额度而导致的超限,持卡人不需要支付超限费。
分期后每期应付金额将于该持卡人每月信用卡账单中明列。
关于分期付款商品说明:
本项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系由发卡机构一次垫付消费款项予特约商店,并由持卡人分期缴付消费账款予发卡机构。
中国民生银行及其供应商将在收到订购单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订购人的信贷审核和产品的送货工作(遇公共节假日自动顺延)。如果订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供应商的送货电话通知,本申请书自动失效。
由于订购产品为贵重商品,为确保货物的正确发送及保障订购人的利益,订购人应亲自接收货物,并在出具有效证件(订购人在本订购单中填写的有效证件),经货运人员核实后,接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收。
中国民生银行仅提供分期付款服务,并非产品的销售商,与供应商无代理、合作关系或提供任何担保,任何有关产品或服务(包括送货、售后服务等)的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订购人或有关订购产品的最终用户可通过订购产品所附的随箱资料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相关资料向供应商询问了解相关信息。
中国民生银行公布供应商将严格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及消费者保护条例的规定,处理订购商品的质量问题和提供商品的售后服务。持卡人或有关订购商品的最终用户可通过订购商品所附的随箱资料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相关资料向供应商询问了解相关信息。
若有到货即损(或瑕疵或短缺),持卡人应在签收货物后 15个自然天内向供应商申请更换或保修服务 。
有关商品的买卖、产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供应商提供,若持卡人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的买卖、商品质量、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它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持卡人与供应商协商处理,持卡人对商品内容有任何疑问,可直接与供应商洽谈。
如果送货时,由于订购人的原因导致拒绝接收或退货,订购人同意中国民生银行从订购人的信用卡账户中代扣相应运费以补偿供应商实际发生的送货费用,该费用自动成为订购人对中国民生银行的透支债务。
如订购人在中国民生银行垫付了订购产品总金额后又发生订购人退货情形,订购人授权供应商直接将所退款项付给中国民生银行,然后由中国民生银行付至订购人信用卡账户,用以偿还中国民生银行代垫款项,同时订购人同等金额的透支债务视为已偿还。
若订购人的信用卡被停卡或订购人有其他信用程度降低或债务不履行或订购人主动要求停卡时,无须经中国民生银行通知或催告,订购人的分期付款授信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订购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