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市场上有这么多分期付款服务,你们的服务有什么区别呢?
A:现在市场上大多数的分期付款服务是需要持卡人对于指定的商品进行分期。但我们所提供的分期服务不是针对某些产品或商家的,只要您的交易符合我们标准,您每月只需支付少许手续费,就可进行分期。
Q:我拥有多张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都可以申请分期付款业务吗?
A:可以。您名下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双币信用卡(包括主卡、附属卡、VISA/MasterCard)均可以申请分期付款业务;美金账户交易不适用。
Q:如何申请分期付款业务?
A:您可以致电本中心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800-988-8888或(021)5352-9888提出分期付款业务申请。
Q:申请分期付款业务有没有金额及申请期数上的限制?
A:申请分期付款的交易起始金额为¥1500元,最高为您信用卡的信用额度。目前交通银行提供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分期付款,由持卡人自由选择所需的分期付款期数。
Q:如果在我的双币信用卡中存入一定金额的存款,可以提高申请分期付款交易的最高金额吗?
A:不可以。可申请分期付款的交易金额必须低于或等于您申请分期付款业务信用卡的信用额度且不能高于您申请当时的欠款金额,您的存款不能增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
Q:交易总金额无法被分期付款的期数整除怎么办?
A:我们的系统会自动将不能整除的余数在最后一期账单中合并入账;每月应还的本金以持卡人对账单所示之金额为准。例如:交易本金¥2000元分6期,则前5期应还本金为¥333.33元,第六个月应还本金为¥333.35元。
Q:分期付款交易可以累积消费积分吗?
A:可以。若分期付款交易符合“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的积分计算原则可以累积消费积分,则按照每期入账的本金金额进行消费积分逐月累积,每月分期手续费不计算消费积分。关于“礼享生活”积分奖励计划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相关宣传折页。
Q:分期付款可以申请提前结束吗,手续费如何计算?
A:可以。若您申请提前结束分期付款,则需在下一个还款日一次性归还剩余的所有本金及手续费;若您是由于退货而申请提前结束分期付款,则需在下一个还款日一次性归还剩余的所有本金,已经支付的各期手续费不予退还,且须提供退货签购单凭证以做证明并经我中心客服中心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