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时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抵扣券使用时间截至到2006年5月31日)。
活动规则:
持中信信用卡在指定商场分期付款购物每满100元,即可获得10元抵扣券1张,抵扣券可在下一次分期付款消费中使用,每张抵扣券只可对应100元的分期消费使用。
活动细则:
1) 本次活动仅限中信信用卡(包括白金卡、金卡、普卡、联名卡、魔力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参加,公务卡持卡人不参加;
2) 本次活动仅在以下开展中信信用卡分期付款合作商户中进行:国美电器(全国分期付款业务指定合作门店)、苏宁电器北京店;
3) 于2006年2月28日前持中信信用卡在指定商场分期付款购物每满100 元即可获赠10元抵扣券1张(只对使用授信额度的分期付款金额赠送抵扣券,非透支部分的分期金额不予赠送);抵扣券由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按本规则在一周内向客户寄出;
4) 抵扣券可于2006年5月31日前在指定商场分期付款消费中使用(价值500元以上的产品),每100元的分期付款消费仅可使用1张抵扣券;
5) 退货时合作商户仅退还实际支付的款项;活动参与者在该笔分期付款购物中使用的抵扣券和获赠的抵扣券的差额应予以退还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在该客户下一次分期付款购物获赠的抵扣券中扣除;如因客户原因不能全部退还所赠送的抵扣券,应以对应的现金金额来弥补所缺的抵扣券;
6) 本次活动的抵扣券不可以用于兑换现金;
7) 中信银行可根据需要对本次活动的内容和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