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对媒体披露,日前,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王兆文介绍说,中银香港于2003年12月24日获人民银行委任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2004年2月25日在香港推出人民币清算服务,为参与人民币业务的香港持牌银行提供存款、汇款和人民币银行卡(2004年4月起)的清算服务。2006年3月6日,配合香港人民币业务范围的扩大,推出香港人民币交收系统及人民币支票清算服务。中银香港自2003年底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以来,在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香港“金管局”)的指导和监管下得到香港人民币业务参加行的支持与合作,人民币清算业务的运作一直平稳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