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2006年11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通告》,自12月18日起中国银行将启用新版凭证及新版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由于系统升级,总行本部自12月18日以后,将停止办理新发生业务的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业务。对于12月18日以前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申报主体仍可在总行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对于12月18日以后发生的业务,总行网上申报系统将不再接收新的申报数据,届时请申报主体自行持纸质申报单,于5个工作日内到总行进行“涉外收入申报”和“核销专用信息申报”(贸易)。关于何时重新启用网上申报业务,待外汇局通知后,我行将及时公告。汇入汇款、光票托收业务咨询电话:66591385;出口信用证、托收业务咨询电话:665912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部
200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