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银行推出了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丰富了信用卡先消费后还款的还款方式。
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是指持卡人用龙卡信用卡消费后2日至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之间向建行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付款,经建行审核通过后,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持卡人可同时申请两笔或以上消费分期。该业务特点是不受商店和商品的限制,同时享受双重信用额度,不影响日常信用消费,使持卡消费更为自由便捷。目前申请消费分期的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为持卡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建行提供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消费分期,由持卡人自由选择期数。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以月手续费方式向客户计收费用,其月手续费费率标准是:3个月手续费率为0.70%,6个月手续费率为0.60%,12个月手续费率为0.60%。
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自2003年8月诞生以来,针对客户需求,按照国际惯例精心设计产品功能与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创新的动力,不断完善产品功能。此次推出的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有助于持卡人在提高生活品质同时合理安排未来支出,缓解财务压力,是一种全新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