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此次广发重组的核心问题———广发不良资产的处置不是由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置,而是交给了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来处置,据说已签定了相关协议。
对此,有消息人士透露,广发行在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采用出售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转让给政府实体相结合的方式。鉴于这家国有独资企业以金融信托为主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验。故广东省政府把该公司作为政府注资实体协助广发行进行有关不良资产处置和股东清理等工作。但由于四大资产公司的出价太低,不能在2005年年底达成协议,鉴于新《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那么政府注资的部分就不能以资本公积金形式弥补历史亏损,重组后的广发行仍将有巨额的历史亏损,不符合政府和投资者重组的目标。
有消息透露,广发行2005年6月底之后新增的不良资产责任仍将由政府买单,政府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政府保证重组后模拟净资产值不低于125元人民币,并保证广发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不良资产率降低到4%和不良贷款率降低到5%以下的三项监管指标,但是,对于2006年1月1日后的责任将由投资者完全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