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规则
1. 活动时间:2005年4月27日至2005年6月30日,分为两期:第一期指2005年4月27日至5月31日,第二期指200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 本次活动仅限中信STAR信用卡(包括白金卡、金卡、普通卡、联名卡、公务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参加。
3. 本次活动的交易金额/次数是指本规则1所指的当期期间已入账的新增消费及提现金额/次数,不包括刷卡后取消的交易及其他费用(如信用卡年费、利息及各项手续费)。在汽车、房地产销售、批发类、国内公立医院、公立学校、电信、金融(含银行及证券)、保险等商户的消费交易不参加本活动。
4. 本次活动以卡片为单位,唯合并账户的附属卡卡片的消费金额/次数将合并相应的主卡中一并计算,不再另行单独计算。
5. 本次活动以卡片为单位,同一卡片当期不可以重复获奖,若同时符合交易金额及次数的获奖条件,则只获赠较高金额的奖项。
6. 本次活动按本规则1划定的时期,当期刷卡交易总金额达3888元,可获赠免签额68元,每期最多送出10000份或当期刷卡交易次数达5次,可获赠免签额18元,每期最多送出20000份。
7. 本次活动的免签额是指免还款签账额。
8. 奖项之份额先达先得,送完即止。(以相关记账记录为准)
9. 奖项的相应金额将在次月10日前自动计入获奖持卡人的相应账户中,并显示于下期对账单上。
10. 本次活动的奖项不可以用于兑换现金。
11. 外币交易与等值人民币的折算方法:为本次活动之目的,1港元等值折算为人民币1元,1美元等值折算为人民币8元。
12. 本次活动的全部奖项所得税由获奖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13. 中信实业银行可根据需要对本次活动的内容和规则进行相应修改并保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