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债券结算代理
是指深圳发展银行受委托机构的委托,为其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代理的范围包括二级市场代理债券买卖、代理二级市场债券回购、代理一级市场投标和公开市场代投标。
债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行为,即一次性的买断行为。
债券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交易方以自己持有的债券为质押品出质给交易对手方融入资金,并约定一定期限后按照商定的利息还款并取回质押债券的行为称为正回购,交易对手方的行为即为逆回购。
一级市场投标是深圳发展银行与委托方签定《投标委托书》,按照委托书的要求代委托方在一级市场上进行国债以及金融债的投标行为。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者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控货币市场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行为。深圳发展银行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代委托方在公开市场上进行国债以及金融债正回购的投标行为。
市场上的债券品种:
债券可以按照付息方式分为固息债、浮息债、贴现债、零息债,按照期限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债和中长期债,还有的债券含有选择权,比如可赎回债和可卖回债。
债券示例:
1)资金期限短 --02国开13(贴现债)
发行人:国家开发银行 期限:6个月
发行价:98.84元/百元 对应收益率:2.35%
2)资金期限较长、近期不希望实现利润 --02国开09(零息债)
发行人:国家开发银行 期限:3年
发行价:93.51元/百元 对应收益率:2.31%
3)资金期限长、希望每年获得稳定的现金流 --02国债11(固定附息债)
发行人:中国财政部 期限:7年
发行价:100元/百元 票息:2.64%
4)资金期限长、风险承受力低 --02国开12(浮动附息债)
发行人:国家开发银行 期限:10年
发行价:100元/百元
票息:银行法定1年定期存款利率+0.74%
5)对未来的判断存在不确定--选择权债券
--02国开05(投资人可卖回债券)
期限:10+10年
票息:2.65%
--02国开15(发行人可赎回债券)
期限:5+5年
票息:3.3%、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