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开户的用户需到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柜台签约手续方可使用此功能
网上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是为我行个人签约客户(有阳光卡注册的客户)提供在internet网上办理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的服务。
1.基金查询
1.1余额查询
查询投资者部分或全部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等信息。在查询页面选择基金签约的阳光卡和基金种类,按确认键提交。
1.2交易查询
查询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申请的基金交易业务信息。 1.选择阳光卡号(单个卡号): 2.选择欲查询的基金种类和委托种类:认购、申购、赎回、预约赎回、撤单、基金转换(单选或全选) 3.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默认为当日),选择“确认”或“取消”。
1.3成交查询
查询投资者申请交易确认成功的基金业务信息。 1.选择阳光卡号:(选择单个卡号) 2.选择欲查询的成交基金种类和业务种类:认购、申购、赎回、预约赎回、基金转换(单选或全选) 3.输入起始日期、截止日期(默认为最近一日),选择“确认”或“取消”
1.4净值查询
查询基金上日单位净值等信息。 1.显示我行代销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可多选) 2.输入查询起始日期、截止日期(默认为当天),选择“确认”或“取消”
1.5账户查询
查询投资者基金账户信息。 选择阳光卡号:(选择单个卡号),选择“确认”或“取消”。
2.基金委托
2.1个人基金认购
基金认购是开放式基金经中国证鉴会批准首次募集时,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1.选阳光卡卡号(单选)。 2.客户选择基金种类,为下拉菜单,含基金代码和基金名称信息。 3.输入认购金额。 4.输入阳光卡密码,按“确定”键提交。
2.2个人基金申购
基金申购是基金首次发行完成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的行为。 1.选阳光卡卡号(单选)。 2.客户选择基金种类,为下拉菜单,含基金代码和基金名称信息。 3.输入申购金额。 4.输入阳光卡密码,按“确定”键提交。
2.3个人基金赎回
基金赎回是指投资者申请向基金管理公司卖出基金的行为。 1.选签约阳光卡卡号(单选),并列出其所持有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基金份额,由客户选择赎回基金。 2.客户可选择“指定赎回”,并输入原认购/申购委托合同号。 3.输入赎回基金份额。 4.请选择巨额赎回方式:“顺延赎回”或“取消赎回”。 5.输入阳光卡密码。 6.选择“继续”或“结束”,再按“确定”键提交。
2.4个人基金预约赎回
基金预约赎回是指在基金大额赎回时,为给基金公司一定时间办理赎回业务或因投资者自身需要,提前发出的指定在未来某日岁 回基金份额的申请。 1.选已签约阳光卡卡号(单选),并列出其所持有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基金份额,由客户选择赎回基金。 2.客户可选择“指定赎回”,并输入原认购/申购委托合同号。 3.输入赎回基金份额。 4.输入预约赎回日期。 5.请选择巨额赎回方式:“顺延赎回”或“取消赎回” 。 6.输入阳光卡密码,按“确定”键提交。
2.5个人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种基金转换为同一家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币种的另一种基金。 1.选已签约阳光卡卡号(单选)。 2.该卡号下所有基金账户相对应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可用基金份额。 注:客户须选择其中一笔为转换出基金。 3.输入转换出基金份额。 4.从下拉菜单选择我行代销的同一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其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作为转换入基金。 5.输入阳光卡密码,按“确定”键提交。
2.6个人基金撤单
基金撤单是指投资者可在申购赎回委托当天未成交前申请撤单,或在预约赎回生效前申请撤单。 1.选阳光卡卡号(单选)。 2.显示当日已办理成功的开放式基金委托业务,包括:委托时间、委托合同号、业务类型、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委托金额、委 托份额、阳光卡号、委托渠道。 注:1、委托金额与委托份额仅显示其中一项。 2、可选择多笔。 3.输入阳光卡密码,按“确定”键提交。
3.特殊业务
3.1变更分红方式
变更分红方式是指投资者更改已约定的基金分红方式。 1.选阳光卡卡号(单选),并列出其下基金账户中已有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红利再投资方式 注:1.客户可单笔或多笔选择。 2.点击“红利再投资方式”域后,显示√即表示选择红利再投资,否则表示撤消红利再投资。 3.输入阳光卡密码。 4.按“确认”或“取消”。
3.2定时定额申购申请或修改
定时定额申购申请是指客户办理按月在固定日期将固定金额资金自动申购指定的基金产品的申请,以实现自动理财。 1.选阳光卡卡号(单选)。 2.通过下拉菜单选择预自动申购的基金产品(基金代码及基金名称)。 3.输入约定投资日、自动申购有效期限。 4.输入约定投资金额。 5.输入阳光卡卡号密码,按“确认”或“取消”。
3.3查询定时定额申购信息日志
该功能只是查询客户申请或修改痕迹的记录。 1.选阳光卡卡号(单选)按“确定”键。 2.显示申请日期、卡号、投资基金代码、投资基金名称、约定投资金额、投资日期、投资期限。 注:1.可多笔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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