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卡说明
1)、拿到申卡信用卡后,请您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栏内用圆珠笔或油性签字笔签上本人的姓名。(注意:签名样式请与申请表及日后消费的签购单上签名保持一致)
2)、请您立即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采用自助或人工服务的方式启用您的信用卡。
3)、您收到的密码信封中包含两个密码:预借现金密码用于在ATM上取现之用;电话银行密码是您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信用卡账户自助操作或相关人工服务的密码。请您在交易时注意区分。
4)、刷卡消费仅需本人签名,无需使用密码----现在,您可以立即尝试一下申卡双币种信用卡为您提供的方便和乐趣了!
2.我在信用卡里多存了钱,利息怎么计算?可以取出来吗?
贷记卡的特点是"先消费后还款",如在贷记卡里多存了钱,该笔款项不计存款利息,但可以增加您的可用额度用于抵充消费金额。如从卡中取出,需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3.ATM交易出现异常怎么办?
如您在使用ATM时,出现卡片被吞、吐钞金额与输入金额不符的情况时,请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ATM打印的通知书,到ATM所属银行(ATM上可以找到标注)联系解决,也可致电银行客户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4.贷记卡到期后如何换卡?
银行会在贷记卡到期前两个月与您联系。如您不打算继续使用,须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银行;否则,银行将在卡片到期前将新卡邮寄或发送给您。
5.用卡消费及注意事项
1)、持卡消费时,将信用卡交给商户收银员为您刷卡。您无须输入密码,直接在密码键盘上按“确认”或任意输入6位数字即可。
2)、交易成功后收银员会要求您签名确认。签名前,请仔细核对签账单上的卡号、金额,确认后在签账单签名栏签名,注意签名栏的签名要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保持一致。
3)、为保证卡片安全,刷卡时,请不要让卡片远离自己的视线。
4)、请不要随意在空白签账单上签名。
5)、当收银员将信用卡还给您时,请确认它是自己的信用卡。
6)、请尽量保留商户签账单的存根联,以便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6.卡片遗失
1)、立即致电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境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21-66614500)挂失,并在电话中申请补发新卡,同时选择就近的领卡网点,约5个工作日后您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上海银行邮寄给您的“申卡信用卡换卡领卡通知书”就近领取新卡。
2)、到信用卡中心营业厅(北海路8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当场挂失并补换新卡。
!新卡的卡号将改变,并需重新致电客户服务热线启用。密码由银行邮寄给您。
7.卡片损毁
当您的卡片因为磁条损坏、卡片损毁、签名栏签错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您可以:
1)、致电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申请换发新卡,同时选择就近的领卡网点,约5个工作日后您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我们邮寄给您的“申卡信用卡换卡领卡通知书”及旧卡片就近领取新卡。
2)、到信用卡中心营业厅(北海路8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当场换发新卡,同时将旧卡片交还银行。
!电话换卡的新卡卡号将改变,并需重新致电客户服务热线启用。密码银行将邮寄给您。当场换卡卡号不变,无需重新启用。
8.卡片销户
如果您不再使用这张卡片,您可以在还清所有欠款之后:
1)、致电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申请销户。
2)、到信用卡中心营业厅(北海路8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卡片当场申请销户。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9.卡片到期
您的卡片有效期限显示在卡片正面。您卡片可以使用的期限是该月份的帐单日,例如您卡片上的有效期限为0508(2008年5月),您的帐单日为18日,则您这张卡片可以持续使用到2008年5月18日,过期之后不能继续使用。信用卡中心将在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续卡审核,如通过则自动核发新卡。如您不再需要续卡,请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通知银行。已过期的卡片请您自行剪角销毁,无须寄回信用卡中心。